赠与合同纠纷律师选哪家-合同纠纷案一般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3-02-16 21:38:18 来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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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间。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许多漏洞的出现是由于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对相关法规不了解所致,因此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及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情况切实反映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业相关法规,了解是否对该行为有禁止或限制规定。对专业较强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可以让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发生。分项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

对经济技术信息合同中的所谓信息或项目要进行综合的考察,在断定其真伪后,决定是否接受和付出费用。对信息提供者的身份进行考察是对信息真伪评判的依据。在信息服务中对信息服务成功的可能应当作分析和考察,对信息实施的可行进行分析。对信息服务的有关费用应当坚持在获得信息后,已明确其真实后才支付,加强对信息服务费的支付控制能有效遏制利用经济信息合同进行欺诈的发生。

利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进行欺诈是一种常见的合同欺诈手段。目前社会上许多企业管理混乱,为了扩大企业业务量,给许多业务员分发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由业务员根据情况签订合同。而业务员签订的合同往往并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履约能力,给合同另一方造成损失。另外有的业务员为达到个人目的,利用空白合同将业务拉到自己经营的企业或相熟的企业,使签约单位误以为是与加盖公章的企业订立的合同从而受到欺诈。使用空白合同的欺诈人往往即实施了对合同签订方的欺诈也对加盖公章的企业进行了隐瞒。这种合同欺诈一般方法简单,欺骗大,但只要提高警惕,是很容易识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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